【导语】:淮安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按照参保地的参保政策算,异地就医备案等具体内容请查阅正文了解。
异地就医门诊待遇
(一)跨省异地就医:
参保人员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发生的就医、购药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及范围,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的政策。
(二)省内异地就医:
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发生的就医、购药费用,执行江苏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的政策。
温馨提示:“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异地医疗机构就医直接结算时,医疗待遇会在正常待遇基础上下降。如果参保人员符合长期居住(包括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以及转诊转院人员,为防止影响就医结算待遇,请在备案时选择相对应的“备案类型”并上传相关的证明材料进行备案。
【参加职工医保】
(1) 起付标准: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的,起付标准为600元。
(2) 支付限额: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合规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门诊与住院不共用支付限额。
(3) 支付比例: 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70%、65%、60%,退休人员分别增加5个百分点。
(4) 临时外出就医的其他人员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的,支付比例在正常待遇基础上下降 20%。
温馨提示:职工有门诊起付线,超过起付线后医保才开始报销;起付线及门诊统筹限额均为一个结算年度内。
【参加居民医保】
参保人员一个统筹年度内在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医保甲类药品 (含基本药物)、一般诊疗费和其他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和产前检查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年度内最高补偿限额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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