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5年淮安引进“名校优生”(教育类)决定引进278名教师(事业编制)具体报考条件,详见正文: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专业类别划分按《2025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名校优生”(教育类)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目录》)执行,以研究生资格报名的,其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应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实际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商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中的“专业”相近的,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国(境)外高校同年度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师范类专业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专业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7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4.户籍或生源地不限。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岗位面向2025年毕业生招聘。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的岗位。
7.其他条件见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原则,由市教育局商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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